为加强城乡规划管理,增强城市规划的透明度,维护公众对城乡规划的知情权、参与权和监督权,保障相关权益人的合法权益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》、《贵州省城乡规划条例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,现将“贵州鑫化能源260m³LNG加气站建设项目”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进行批前公示,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及公众意见。
一、项目基本情况
- 项目名称: 贵州鑫化能源260m³LNG加气站建设项目
- 建设单位: 贵州鑫化能源有限公司
- 项目位置: 安龙县 [具体位置,例如:xx街道/镇xx路xx号或参照物,以项目实际情况为准]
- 用地性质: 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(加油加气站用地)
-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: 总用地面积约XXXX平方米,总建筑面积约XXXX平方米(以最终审定方案为准),主要建设内容包括LNG储罐区、加气岛、站房、辅助用房及相应的工艺设备、安全设施、消防设施、环保设施等。
二、设计方案主要内容
本次公示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,依据国家相关规范及《安龙县城乡总体规划》等要求编制,主要内容包括:
- 总平面布局: 展示项目用地范围内的总体布局,包括各功能分区(储罐区、加注区、营业区、辅助区等)的位置关系、交通流线组织(车辆进出口、内部通道)、绿化及隔离带布置等。
- 建筑单体设计: 包括站房、辅助用房等建筑物的平面、立面、剖面设计效果图,明确其建筑风格、层数、高度、材质及色彩等。
- 工艺与安全设计: 重点展示LNG储罐、低温泵、加气机等主要工艺设备的布置,以及防火间距、紧急切断系统、泄漏检测报警系统、消防水池、防雷防静电等安全设施的设计方案。
- 环境影响与防护: 说明项目拟采取的噪声控制、废气处理、事故废水收集等环境保护措施。
- 交通影响分析: 简要说明项目建成后对周边道路交通的影响及应对措施。
三、公示时间和方式
- 公示期限: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 7个工作日(即XXXX年XX月XX日至XXXX年XX月XX日)。
- 现场公示: 在安龙县自然资源局公告栏及项目所在地现场同步进行公示。
- 网上公示: 安龙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(或安龙县自然资源局网站)。
四、意见反馈渠道
公示期间,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该设计方案有异议或建议,请以书面形式(署真实姓名、联系电话及地址)或通过以下方式进行反馈。逾期未提出的,视为无异议。
- 联系单位: 安龙县自然资源局
- 通信地址: [安龙县自然资源局详细地址]
- 联系电话: [联系电话]
- 电子邮箱: [联系邮箱]
五、其他说明
- 相关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,如需申请听证,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。
- 本公示内容仅为阶段性方案,最终以我局依法批准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为准。
- 公示的设计方案图纸及文本详见公示地点及网站。
特此公示。
安龙县自然资源局
XXXX年XX月XX日